清苑区团体标准服务
快速响应市场需求

从而快速调整标准内容,确保标准的时效性和适用性
促进技术创新
将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,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
增强行业竞争力
制定高水平的团体标准,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
清苑区团体标准申请流程
立项申请
起草标准
征求意见
专家审查
批准发布
清苑区团体标准办理,首选中一信标准
清苑区位于保定市北部,地势平坦、水系发达,自然资源与农业基础优势显著。近年来,清苑区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生态保护并行方面,强调标准化引领。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,制定了水稻、蔬菜种植质量分级标准、农产品冷链物流与包装规范,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团体标准,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。在乡村振兴方面,清苑区又牵头发布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标准、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,提升了村庄面貌与游客体验。清苑区还在生态修复与水生态保护领域,与环保部门和水务企业联合颁布了河湖水体监测与治理团体标准,助力全域生态环境提升。面向未来,清苑区将持续完善农业、乡村和生态“三位一体”标准化体系,推动绿色农业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。
清苑区团体标准办理常见问题
Q:团体标准立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A:需符合法律法规、行业需求,不与其他标准重复,且经团体内部决策机构(如理事会)审核通过。
Q:标准起草时需注意哪些问题?
A:确保技术内容科学、可操作,避免与国标/行标冲突;需广泛调研,吸纳行业专家意见,格式符合《标准化工作导则》。
Q:专家审查未通过怎么办?
A: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查,或调整标准范围/内容,必要时可更换专家团队复审。
Q:团体标准发布后需定期修订吗?
A:建议每3-5年复审,根据技术发展或行业反馈决定是否修订、废止或继续有效。